按照《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关于做好河南新闻出版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》(豫宣通〔2025〕41号)精神,根据省委宣传部《河南新闻出版奖(新闻类)初审反馈意见》,经评选工作专班专业评审组进行初审评选,确定平顶山日报社18件作品、平顶山广播电视台9件作品、县级融媒体中心5件作品为河南新闻出版奖(新闻类)考察对象。为充分发扬民主,广泛听取意见,接受社会监督,现将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(见附件)。
公示时间为2026年3月23日至3月27日。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的,请于公示期内向市委宣传部反映。反映形式为电话、信函,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。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,并提供联系电话。
通信地址:平顶山市新华区祥云路与怀仁路交叉口东平顶山市委宣传部
联系电话:0375—2666190
邮政编码:467000
附件:1.河南新闻出版奖(新闻类)考察对象名单(平顶山日报社作品)
2.河南新闻出版奖(新闻类)考察对象名单(平顶山广播电视台作品)
3.河南新闻出版奖(新闻类)考察对象名单(县级融媒体中心作品)
中共平顶山市委宣传部
2026年3月23日








编辑:吴琪
校对:葛生华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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